《江南春》拍卖风波:捐赠60年的画作,博物馆一句“假作”就能打发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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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江南春》拍卖风波:捐赠60年的画作,博物馆一句“假作”就能打发?

最近,南京博物院有点“火”。一幅1959年就被捐赠给馆藏的《江南春》,突然出现在拍卖市场上,引发轩然大波。更戏剧性的是,南博回应称:这是“假作”,已经依法处置了。捐赠人家属一听,直接懵了——捐了60多年的画,怎么就成了“假作”?还能不能要回来?这背后,不仅是一幅画的真假之争,更牵扯出捐赠制度的漏洞、博物馆的保管责任,以及法律与情感的激烈碰撞。

一、事件复盘:从捐赠到拍卖,一场跨越60年的“罗生门”

1959年,藏家将《江南春》捐赠给南京博物院,这本是一段佳话。谁曾想,2023年,这幅画竟悄然现身拍卖行,估价不菲。家属发现后质疑:捐赠的画为何能流入市场?南博的回应更让人愕然——称该画为“非真迹”,属“资料类藏品”,已按程序处置。但问题来了:如果是“假作”,为何当年会收?如果是“真迹”,为何能拍卖?博物馆的处置程序是否透明?江苏省文旅厅已成立专班调查,真相仍在迷雾中。

二、法律博弈:捐赠人到底有没有权利“收回”?

这才是核心争议点。律师指出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六十三条,若受赠人(博物馆)未履行捐赠协议约定的义务,捐赠人可以撤销捐赠。换句话说,如果博物馆未能妥善保管、甚至擅自处置捐赠品,捐赠人完全有权要求返还。但难点在于:当年的捐赠协议是否明确约定义务?博物馆的“依法处置”是否符合程序?目前南博未公开细节,法律攻防战可能才刚刚开始。

三、行业反思:博物馆的“权威”与“责任”如何平衡?

博物馆一句“假作”,看似轻描淡写,实则动摇了公信力。捐赠制度建立在信任之上,若博物馆可以随意判定藏品为“假”并处置,谁还敢捐赠?更值得追问的是:博物馆对捐赠品的鉴定、保管、处置流程是否规范?近年来,类似事件屡见不鲜——有的博物馆将捐赠品长期闲置,有的甚至遗失或损毁。这不仅是管理问题,更是对捐赠人情感的漠视。

四、公众之问:文物归属,到底谁说了算?

文物捐赠从来不是“一捐了之”。它承载着捐赠人的心血、家族的记忆,甚至是文化传承的使命。当博物馆以“权威”姿态单方面定性时,公众难免寒心。此次事件中,网友的质疑很直接:“如果是假画,为什么当年要收?如果是真画,为什么能拍卖?”这背后,暴露的是文物管理体系的模糊地带——鉴定标准谁定?处置权谁监督?捐赠人知情权如何保障?

说到底,《江南春》风波不仅是一幅画的命运,更是一面镜子,照出了文物捐赠制度的短板。博物馆不能既是“裁判员”又是“运动员”,法律的细化和公众的监督缺一不可。捐赠人用情怀托付历史,机构理应用专业和责任回应。此事最终如何定论,我们等待调查结果,但希望它成为一个起点——让捐赠不再有后顾之忧,让文物真正“活”在阳光之下。

你怎么看?你觉得捐赠人该有权收回画作吗?博物馆的处置方式合理吗?评论区聊聊你的观点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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